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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博“网络淘凶”的法律考量
作者: 陈建 [1]
摘要:微博作为社会化媒体的一种,继博客、社交网站后迅猛发展,给我国的媒介生态环境带来了不小的冲击和变化。从甘肃舟曲泥石流灾害的灾情呈现到江西宜黄拆迁事件的求救信号,在一系列重大突发事件中,微博的表现无不是“见微知著”,以“小局面”带动“大格局”,以“微内容”带出“大影响”。在新华社的报道中,微博不仅被认为开启了民意表达的新方式,而且2010年也被称作“中国微博崛起年”,足见微博的影响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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